2019年7月18日 星期四

大彎北為何會被罵?


睡前來看一下大彎北的爭議,目前看起來聯合報鳴人堂的這篇寫得相當完整

基本上就是大彎北的商業區原本不開放住家,但有建商因為商業區容積率較高的關係,申請執照蓋完房子之後二次施工成住家格式再賣給消費者,藉此降低開發成本。根據台北市都發局在104年的統計,十幾年下來約有39個基地、2924戶的違規住宅。


在上面的簡報檔中可以看到,都發局提出的解決方法是
1. 維持原許可土地使用組別,都市計畫沒有允許住宅就是不行,限期改善並開罰
2. 繳交住宅使用回饋金,並變更土地及建築物使用組別,也就是新聞中說的就地合法
都發局在簡報中提到,第一個方案實際上可行,且較為符合公平正義,缺點是所有權人反彈會很大。第二個方案較不符合公平正義,且回饋金計算公式的訂定有待討論。
台北市政府的決策遭到批評的原因就是上述兩點,原本住商分離的都市計畫因為有人長期違規而解編為住商混合,如此一來其他計畫區是否也可循相同方式迫使政府修改都市計畫?再者,回饋金公式的訂定沒有懲罰效果,若回饋金足夠高,首先能夠防治違法獲利行為,也能夠有嚇阻效果,宣示要改變都市計畫區沒那麼容易。很可惜的是回饋金最後拍板每坪僅5.2萬元,我查了台北市土地使用的容積率規範,住宅區容積率為60-400%,商業區容積率為360-800%,意思是同樣的基地面積,違規建商的土地取得成本可能只有原本的一半,卻只需要繳交非常微小的回饋金即可就地合法,無怪乎批評聲不斷。

舉個例子,如果今天建商取得100坪土地,由台北地政雲網站地價查詢得出的結果,大彎北商業區的地價大概是140萬/坪左右,也就是土地成本為1.4億,如果這塊土地在住宅區(以容積率400&計算)的話總建坪為400坪,每坪土地取得成本為35萬,但在大彎北使用商業區地目(以容積率800%計算)總建坪可達800坪,每坪土地取得成本為17.5萬。

當然上述計算只是個估計,並非真實數據,只是要由這個簡單的例子可以看出5.2萬的回饋金為何會被砲轟,且如此處理也是變相懲罰守法建商,果然台灣如柯市長所說,並非法治國家,且還是他自己帶頭給人民膽量破壞法治。


若當初都發局長沒換人,今天市府的決定是否會不同呢?

2017年10月4日 星期三

拖稿很久的斯里蘭卡遊記之一

  一轉眼就進入了十月,還好我本來就沒有預告要寫斯里蘭卡文,所以就假裝我沒有富堅好了,先說我不一定會持續PO文,因為根本還沒有想好要怎麼寫啊哈哈哈哈。其實最主要的問題應該是菸酒生沒那麼多時間寫這些,所以希望大家不要太期待,寫這些也只是想留下一些些自己的痕跡而已。

第一篇先來講「人」好了,這次去斯里蘭卡遇到很多好人,應該說若沒有他們,這趟旅行就不過是美麗而空洞地走馬看花罷了。


1. 整趟旅行唯一一個好人嘟嘟車阿伯
這位大哥是我在斯里蘭卡六天六夜唯一遇到的一位好人嘟嘟車司機,個人認為嘟嘟車/計程車司機不管在哪個國家都差不多,是一種看到臉上寫著「觀光客」三個字就會開口大靴特靴的生物。但不是每個司機都很會講話,所以在斯里蘭卡的各大車站外面除了自行攬客的司機之外還有嘟嘟車/計程車仲介,仲介負責攬客給比較木訥的司機,我是在Hatton車站外面被仲介拉去給這位阿伯載到delhousie。

從Hatton到delhousie距離約20公里,阿伯車子開一開就會停下來跟我說
"欸欸,這邊很漂亮,你要不要下去拍照啊?"
"那邊下去有棟很漂亮的教堂還有英國人的墓,快去拍照"
"你慢慢拍沒關係,我在上面等你"

當時我也傻傻的不怕他丟包或加價,就這樣歡樂的不停下去拍照拍到爽再上車,到了delhousie後阿伯突然說:"阿弟,你訂房間了沒啊?沒有的話我推薦一家給你,如果一家不喜歡的話我們可以多看幾家沒問題der!"原本有點煩惱的住宿問題瞬間迎刃而解,但要付錢的時候發現我身上沒有零鈔,旅館也表示沒辦法換,阿伯就提議隔天來載我回去Hatton,這樣就不用煩惱零錢問題了。當下雖然有點遲疑,但也無可奈何的答應了,想說他不來就算了,再找其他嘟嘟車也可以,沒想到隔天他還真的出現了,還飆車載我去趕火車,真的是個很熱情又很可愛的人啊!


2. 在亞當峰莫名加入的登山團
亞當峰峰頂上有一個大腳印,佛教認為是佛陀留下的、印度教認為是濕婆留下、猶太教/基督教認為是亞當被逐出伊甸園後在此駐足千年所留下,總之是一個腳印各自表述,因此各個宗教的信徒都會前來朝聖,而delhousie則是前往亞當峰的前哨站,也就是我住宿的地方。那天待在陽台的時候隔壁陽台的鄰居突然開口
澳:"阿囉~你明天也要去爬亞當峰嗎?"
我:"對啊,想要去看日出"
澳:"那...你有手電筒嗎?"
我:"有阿,我出國之前跑去買的"
澳: "太好了!因為我們全部都沒有帶!!"(大笑)
然後就被湊團了XDDDD

認真慶幸爬亞當峰的時候有湊團,不然五千個階梯、七公里爬升一千公尺的天堂路一個人真的走不下去,一路上的打氣、休息吃點心、放療癒的瑜珈音樂、嘴砲(雖然澳洲腔常常聽不懂),都讓人備感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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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怎麼辦我連人物篇都打不完要富間了,明天九點有課不能太晚睡,只好下次再說了哈哈哈

下期預告:火車上拉我一把的糙老屁孩、在茶葉小鎮遇到的雷鬼頭大哥跟酷酷的德國帥大叔



2016年4月25日 星期一

從張景森臉書發文來整理一下都更條例問題

稍早時候準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在臉書發文酸當年士林文林苑的釘子戶王家,以及去幫忙阻止拆遷的社運團體,在臉書跟八卦版上都掀起一番論戰,不過我現在想談的並非地坪與建坪的差異,而是都更條例的到底哪裡有問題?上學期修了工程與法律,其中一個章節有討論到都更條例,讓我在這裡替大家稍微整理一下吧。

  首先,都市更新到底是什麼呢? 這需要提到城市的建立,大部分的城市都是由聚落發展而成的,缺乏完善的都市計畫,且建築物慢慢老化之後也會使得災害潛勢慢慢升高,這時就需要進行都市更新,配合都市計劃來改善都市機能、增加防災能力。因此,都更條例第一條便提到其目的:
「為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從上面的條文可以看得出來,都更條例是一部為了社會公益而制定的法律,但實際上卻有不少盲點以及瑕疵。

  • 民辦都更為原則 
雖然都更條例中規定都更業務的實施以民間主辦為主,行政機關主辦為例外,民間主辦又以建設公司或專門的都更公司為最大宗,而這些公司辦理都更的目的並不是因為公益,而是以獲利為主,且建設公司或都更公司與居民容易產生利益衝突,這樣的實施方式必定會削減大部分的公益色彩,與都更條例的精神背道而馳。
   他國如德國便明文禁止建築開發公司開始或實施都更程序,避免建商將公益化為私利。

  • 發動要件不明確 
現行都市更新並未完全包含在都市計畫,未先畫定好都更範圍,且其發動要件從早期的「破舊」到現在的「功能不佳」, 使得都更的範圍很不明確,每位市民的住家都有可能在一夕之間被劃入都更範圍,使都更條面對其為「圈地惡法」的窘境。

  • 發動門檻過低且面積過小
都更條例第10條中載明:
「前項之申請,應經該更新單元範圍內私有土地及私有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均超過十分之一,並其所有土地總面積及合法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均超過十分之一之同意」
意思是只要有十分之一的人願意就可以發起都更,且此申請具有排他性,不能有第二個團體或實施者對於此區域提出都更申請。以比例原則來看,只需要十分之一的人就可以決定土地的重新規劃相當不合理。都更的正當性應建立在公共利益的基礎上,不應為市場競爭的獲私利產品

  • 缺乏正當法律/行政程序
現形都更程序可以分成公聽、公展以及公審三個部分,其中公聽會常常是爭議最大的部分,由於公聽會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主辦方可以做做樣子隨便開開馬上進入公展,使得居民無法替自己爭取權益,較周全的做法是將公聽會改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聽證會。另外,現行都更程序中公聽會的通知採發信主義,意思是主辦方只要把信寄出就當做居民有收到消息,這點是否需要修改也有待討論。

  • 少數人保障不足
目前的都更條例規定中對於權力變換採取的是所有權比例制,使得少數人的財產權被多數人決定,再者,現行制度在公展期滿後就不能撤銷同意,但這個時間點詳細的權力變換方式往往還沒確定,讓原住戶背負太高的風險。

  • 公有土地一律參加更新
都更條例第27條提到: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公有土地及建築物,應一律參加都市更新,並依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處理之,不受土地法第二十五條、國有財產法第七條、第二十八條、第六十六條、預算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八十六條及地方政府公產管理法令相關規定之限制。」
在這項毫無彈性的法條規定下,功能完善的公有地沒有辦法拒絕少數私人地主申請都更,也造成公有地不當轉移與民間的現象,嚴重損害公共利益。
  舉個例子,假設台大有一塊9平方公里的半新不舊的宿舍區,附近的地主把宿舍區附近的土地買下來湊到1平方公里,達到申請門檻,此時台大便不能拒絕將宿舍區劃入都更範圍,再者於權力變換的時候不一定會是地主分10%台大分90%,可能是地主35%台大65%,如此一來地主輕輕鬆鬆就賺到了25%的土地,同時台大原本可能不需要將宿舍重建,多花的費用也一定會因都更而補回來,非常不合理。

  • 公權力借用草率
關於公權利借用的部分,在第36條提到:
「權利變換範圍內應行拆除遷移之土地改良物,由實施者公告之,並通知其所有權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限期三十日內自行拆除或遷移;屆期不拆除或遷移者,實施者 得予代為或請求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代為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有代為拆除或遷移之義務;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並應訂定期限辦理強制拆 除或遷移,期限以六個月為限。其因情形特殊有正當理由者,得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延長六個月,並以二次為限。但應拆除或遷移之土地改良物為政府代管或法院 強制執行者,實施者應於拆除或遷移前,通知代管機關或執行法院為必要之處理。」
當少數人不願意參加更新且不願自行拆除房舍時,民間可以幾乎沒有門檻的借用公權利進行拆遷,可解釋為利用公權力來讓都更實施者獲利,嚴重違反公共利益。


另外,缺乏社會安置計畫以及公部門監督權限不完備也都是相當嚴重的問題。
其實會打這篇也只是搭著張景森的順風車來帶一下風向,希望大家可以花點時間來了解一下現形的都更條例是到底有多誇張多隨便。

最後,在都更條例沒有修正之前,我是不支持民辦都更的。



2015年5月4日 星期一

Re:玩了七年搖滾,在交響樂上還是只有當菜鳥的份

說實在,要我這個人老老實實的寫一篇文章好像有點困難,不過要在臉書上別人的文章有時候還真是有動力(矛盾的傢伙XD)

既然不會常常寫文章,但有時候還是想把東西記錄下來,就只好以PTT回文的方式把臉書回應的文章轉到這個BLOG裡囉

反正這裡也沒人看,自己爽而已沒差啦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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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了七年搖滾,在交響樂上還是只有當菜鳥的份

記得音樂欣賞課程的老師表示,音樂會心得可以寫任何感想,老師的好意我心領了,那我就不客氣得寫下我在交響樂上多麼外行的疑難雜症吧!

經 由本次音樂會,我徹底發現自己對交響樂的一知半解,故本篇心得會著重在自身對交響樂的省思和所學習到的新知。在聽音樂會之前,看到簡介上寫著北國無擊限以 及台北市立交響樂團,圖片上指揮和打擊手則是外國人,我以為是兩個國內外的樂團合奏,後來上網查詢,才發現TSO的指揮就是吉博・瓦格,北國無擊限取名則 是因為歌曲選自芬蘭(悲傷圓舞曲)與挪威(皮爾金組曲)作曲家,同學表示可能是台灣較少指揮家,因此多與外國合作。



音樂會開始時,先是介紹了打擊樂器的名稱與聲音,融合了各個中西方的樂器,其中我認為最特別的是小鑼的聲音,它的聲音本身就和西方樂器差很多,而且常響亮 地呈現在傳統戲劇如京劇、昆曲之中,第一次聽到與交響樂的結合,但我想也是因為本次的主題為打擊樂器,時常有單獨敲擊的橋段,若真要和歌曲融合恐怕還需再 調整整體的和諧度,改編或是重新寫一首中西融合的歌曲了。

演奏的第一首曲目是悲傷圓舞曲,在文宣中有簡介曲目本是戲劇的音樂,闡述兒子與病重母親的死亡拉鋸過程,或許是旋律較沉悶且平穩,一股睡意侵襲,許多同學 都睡著了,一直到最後進入高潮迭起的氣氛才讓人驚醒,使我想起曾經在TED聽過一位指揮家闡述聽交響樂本來就是種享受、放鬆,因此睡著也不是壞事,代表聽 者沈浸在音樂之中。第二首則是柯林・卡瑞的打擊創作曲,起初有配合著管弦樂合奏, 整體來說頗和諧,不多也不少;到了中段管弦樂與打擊開始輪流獨奏,此時我開始思考要如何評斷一個交響樂團的素質,個人玩搖滾樂的貝斯也有七年多,和打擊樂 同樣是重視節奏拍點和速度穩定性,於是開始用手指打節拍,邊打邊聽柯林・卡瑞是否都有打在點上,但是到後來發現太多碎點和樂器的轉換流程,甚至有由慢而快 的變速曲段,實在無法用固定的節拍來衡量。到後段完全只剩下打擊,但不是學過打擊樂器得人八成很難理解他所演奏的技巧是多麼地困難,在沒有旋律的鋪陳之下 反倒給人一種炫技的感覺,諸如爵士鼓,要同時手腳並用地緊密打擊就不容易,以及純粹用小鼓雙手均衡地打出同樣的聲響與節奏,接著逐漸加速,是需要非常彈性 的手腕技巧和靈活的手指握住鼓棒,才能打出密如雨點的聲音。

接著下半場,又回歸到戲劇的配樂,是名為《皮爾金》的系列組曲,整個系列都可以清楚聽見許多長笛的獨奏,非常地悠揚而悅耳,尤以〈清晨〉這首經典最適合, 我想也是音樂會最讓人清醒的一刻了吧!而最後面一排的打擊樂手們中,定音鼓特別醒目,因為鼓聲穩重、由大而小,十分吸引人,且就像一開始介紹時柯林所說 的,定音鼓手恰似坐在全場的瞭望台一般,能夠掌控全場,是管弦樂隊不可或缺的節拍器。〈安妮特拉之舞〉則是個人最注意的一首,純粹因為取名和自己名字一樣 而特別期待,歌曲也不負期望地很活潑動聽,小提琴的高音色搭配著中提琴、低音提琴跳動地撥揍,有時再和大提琴輪流歌唱,營造出非常適合跳舞的氛圍。整場音 樂會的尾端是人人都耳熟能詳的〈山大王的大廳〉,因為這次音樂會我才知道這首歌曲的名稱,從一開始低音管的步入,逐次加入弦樂器的撥弦,爾後越來越快速的 節奏、越來越強的聲音,時而忽然停拍時而演奏,是一首聽完會讓人想用「爽快」來形容的歌曲。在掌聲中以為音樂會即將結束,怎知指揮又走回了台前,開始了安 可曲〈山大王的大廳〉......起初我很認真地聽,以為會有變奏或是不一樣的演出方式,怎知聽完之後發現幾乎一模一樣,瞬間有種不解的感覺,以為五分鐘 前的記憶是消失還是怎麼樣,為何又要再演出同樣的曲目給觀眾聽,至今我依然不了解。

最後,想提出兩點我對於交響樂非常不解的事情,第一是指揮,在簡章中闡述指揮吉博・瓦格被評論家認為是能夠讓樂團展現豐沛情感的生命力,我試著要從音樂會 中去感受這項特質,卻無法感同深受,估計是需要聽上至少十場交響樂,才能有一定的經驗去做比較吧!況且有件事情一直把我的注意力吸走——我和樂團的朋友都 無法理解指揮在做了非常華麗且龐大的指揮動作後,下拍的那個瞬間,完全和鼓、弦樂器的重拍錯開,有點類似打在反拍上的效果,屢試不爽,這對於玩搖滾樂的我 們來說是非常幽默的一件事情,平常練習都是依靠對鼓手的拍點,但交響樂中指揮總是用連續性的動作在指揮,而重拍的動作又都下在音樂的前半拍,究竟交響樂團 是怎麼對拍和控制速度的我十分好奇!之後詢問了管樂吹黑管的朋友,她也是一知半解,希望下次能找出真正的答案。

第二個疑問則是為什麼每首歌曲謝幕時,指揮要不斷地進進出出?次數可多至五、六次,讓觀眾的掌聲必須不停地拍,為什麼不能一次謝完再下台呢?每次都要走進 小門就地轉一圈再走出來,拍到後面觀眾都開始覺得不知所云、不解所拍為何物了,這個困惑在聽到安可曲演出一樣的曲目時達到了最高點,管樂的朋友只說是西方 的鼓掌文化,希望能讓觀眾拍久一點,看來下次我得找個道地的外國人來詢問真正的原因了!總地來說,感謝老師給我們聽音樂會的機會,感謝臺北市立交響樂團帶 來的表演,讓我留下了許多有趣的回憶和想法,下一次我會帶著這些疑問繼續聆聽,直到我聽出答案為止!

以上
感謝閱讀

首先指揮的部分
其實也不能說台灣的指揮家不多
前幾天青年指揮家莊東杰就在丹麥拿到了馬爾科指揮大賽的冠軍

音樂這種東西經過不同文化內涵交流之後可以得到更深的體會
所以很多人會出國學習,也會有外國來台灣,這其實是一個常態
像香港中樂團的藝術總監閻惠昌現在也是台灣國樂團的客席指揮

打擊段沒有聽到現場不能多做評論
不過通常這種讓獨奏自由發揮的段落,曲子不一定會把速度限制
常常會出現自由板讓演奏家與樂團自行發揮
不然也可能是不同拍子組合的變化造成

安可曲演之前演過的曲子這點
嗯......通常這種狀況會出現是因為這首曲子很受歡迎
因為大家喜歡聽所以再演一次這樣
當然說難聽一點就是讓樂團偷懶(以前高中的時候好像出現過這種事XDD)
不過我們要正向思考,一定是因為曲子很熱門的關係XDD

所謂豐沛的生命力這點
我跟這位指揮家不熟所以沒辦法說什麼
但是要比較的最好方法是反覆聽不同指揮家詮釋的同一首曲子
從中比較不同指揮家在詮釋方面做了什麼樣的調整
所謂死板的指揮就是譜上寫什麼就演什麼,譜上沒有的就沒了
但好的指揮家除了體會作曲家的用意之外,還會加上自己的詮釋
讓樂團演出除了豆芽菜之外的音樂

下拍的拍點不在節奏樂器拍點上的意義
這部分其實就像方信淵,只要樂團跟指揮有共識就好
不過也有可能是要營造各種氛圍
ex: 拍點錯亂的失重感之類的

進進出出算是文化的一種(吧)
最早應該是為了上下樂器或調整人員
比如說第二首才有豎琴,這樣第一首時彈豎琴的人就不會在台上發呆
等到換首時才會進入
但這時可能會想說那指揮可以在台上等啊幹嘛進進出出
我的想法是
指揮這個人如同著樂曲的象徵
只要站在台上就代表著樂曲的開始
而換場這種瑣碎的事情不需要指揮在場也可以進行
所以順便讓他下去休息一下這樣XDDD

好啦其實我也只是隨便猜猜
如果有更專業的人出現打我臉就讓他打吧XDDDDD

2015年4月27日 星期一

裝飾板材?工程木材?OSB簡介

為了讓版面不要太空,先把一篇舊文放上來充充數好了

這篇文是這學期建築導論小組報告時,某一組提到OSB這項材料,並且將之貶為無法大量生產且僅具裝飾功能,無法拿來用作工程目的使用。聽玩他們的報告心裡著實不太舒服,回家想了想就決定寫下這篇文章,PO上課堂的臉書社團以正視聽。

我這人很少寫文章,如果有不通順的地方請大家見諒。

------------------------以下正文--------------------------------------------


ㄟ都......星期一報告完就下課了,不打算耽擱大家回家時間所以沒發言,但想想覺得有些內容應該提出來跟大家澄清一下。

第12組的報告中提到的"地板材"其實不是那麼簡單的東西喔
他叫做OSB,oriented strand board,中文的名字叫做定向纖維板
圖一:OSB
先簡單說一下我要講的重點
1. 他不是環保材
2. 以複合材料的角度他是均勻的(至少比木材均勻)
3. 他可以進行大規模鋪設

相信大家看到這邊應該會覺得有點奇怪,不過且聽我解釋清楚吧

對於OSB這個材料的這些特性,必須要從他的歷史開始講。講故事之前先告訴大家一個先備知識:在歐洲或美加等區域,由於森林資源豐富,木材是種比混凝土還便宜,且處理方便的材料,在工程上的使用也因此相當頻繁,這是台灣跟歐美相差最大的一點。

好的,我們開始囉
圖二:造材示意圖

工程用途的林木砍伐下來後會進行造材(將原本圓柱形的木材切割成較好利用的矩形)如圖二。但造材的過程中會有相當比例的木材因切削的關係變成木屑形成浪費,所以後來為了廢物利用,有人想出了將木屑集合在一起膠合壓製,再加上兩片飾板(veneer)後製作得到看起來很漂亮的木板,也就是常常在系統家具中看到的粒片板

但是可以想像的是,把木粉加上膠壓一壓再用薄木板夾起來的做法不太可能得到太好的強度,而實際上也是如此。而造材的木板尺寸受到林木徑級(直徑)影響很大,近幾年大徑級(直徑)林木的蓄積量又越來越少,價格越來越上揚。因此這時候又出現新的發明,也就是本文的主角OSB大大出場啦!

如同上一段所說的,OSB出現時大徑級林木存量已經越來越少,所以這個材料的目的便是在兼顧利用率的情況下,讓小徑木也能經過處理後得到理想中的強度,那OSB是怎麼被製造出來的呢?

有時間的人可以看看這部影片,沒時間的人可以往下看圖三

圖三:OSB製造流程圖
在圖三的第三個步驟可以知道,整個製造過程中唯一沒有利用到的部分是樹皮,而在小徑木中樹皮大約占全株材積的5%,也就是說OSB的木材利用率可達到95%,這是一個可以嚇掉前人下巴的數據,而且去除的樹皮往往會回收當作林地的堆肥,在某方面來說幾乎是完全利用。

但是這時候大家應該會想,利用率高雖高,OSB到底好不好用咧,好好的木頭幹嘛把他打成薄片咧?這時候就必須提到木頭以及複合材料的性質了

木頭雖然是人類很早期就開始使用的結構材料之一,但現在的土木技師卻幾乎不使用原木作為結構體的材料(為了特殊場合例外),會發生這樣的情形是因為木頭這種材料的異質性太高了,他的強度質量比可以非常高,比鋼鐵還高,但也可以非常低。造成這種狀況是因為木材的內部相當不均質。強度的意思是材料可以抵抗外力直到破壞的程度,而破壞會從材料對施力耐受最弱的點開始發生,木材的弱點就在"節"上,而"節"是卻是木材生長中無法避免的部分。節點的位置因為纖維排列方向改變不一致的關係造成強度急遽下降,雖然改進育林技術可以來減少節的數量,但不可能完全去除。因為"節"是樹幹的分支之處,當我們將木材縱剖,切到樹枝的部分時就會出現節如圖四。
圖四:節
從統計學來看雖然木材強度的極值以及平均值相當高,但是分布的標準差太大了,不是一個理想的工程材料,因此逐漸被摒棄。複合材料則用不同的角度切入,雖然把木材切成薄片在集成會使得強度的極值下降,但卻可以降低分布的標準差,讓工程師可以掌握其強度,因此近年來的工程師幾乎都是使用木質複合材料來做為結構用材。



圖五:定向示意圖
題外話講了不少,讓我們把主題拉回OSB,因為在製作過程中有"定向"這個步驟,所以OSB可以因應不同的使用方式來改變薄片的排列方向,如做為牆板或樓板時正交排列;作為工字樑時則平行排列。而強度方面,基本上都是經過實驗認證過的,不要因為他看起來有點爛爛的就覺得這個材料不可擔當大任啊!他好歹也是國外大規模使用的工程用材料之一,蠻神勇的。

最後的最後讓我放張工字樑照片來結束這一回合吧!

圖六:使用OSB製造的工字樑

開張第一篇‧期許

說老實話,我這個人蠻懶的

要我勤奮的寫作是件蠻困難的事

但有句話這樣說

「讀書使人豐富,討論使人成熟,寫作使人精確」

現在的生活中書和文章讀的並不少,討論亦然

唯有寫作這項相當匱乏

但一來臉書的寫作介面相當不友善

二來雖有批吐的個版但BBS系統不適合放圖片

因此打算找個地方另起爐灶,至少讓自己在想寫的時候有個可以寫的地方


希望我可以維持住這個小地方

別讓這裡荒廢了哈